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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亭镇“木兰溪畔”集镇道路提升工程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6-10-10 阅读次数:次

华亭镇“木兰溪畔”集镇道路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品智莆招字【2026】第01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亭镇“木兰溪畔”集镇道路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华亭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华亭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品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

2)工程建设规模:约359万元,工程主要内容为对X210三紫路、Y313 华坂线、C371濑五线及C363华政线4条路线现状路面水泥混凝土板块预处理修复后加铺沥青混凝土路面,同时进一步完善道路沿线交通安全设施等;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施工图中的内容并结合工程预算书;

4)工期要求:5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企业;

2)拟担任本招标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证书未能体现的按资格不合格处理),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单位投标均无效。

6)与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8)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6年10月10日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元)。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3日9时00分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人民政府司法楼三楼会议室301室进行开标。

2)逾期提交的网上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福建专区、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公告。

9.公告其他说明:无。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华亭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电话:13559807196;

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品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电话:18396066771;

联系人:陈丹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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